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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怎么认证,绿色低碳环保如何认证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2-03 16:28:55 编辑:强盗电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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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低碳环保如何认证

办理绿色环保证书 1:颁发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简称“十环标志” 全国优质品牌战略推广联合会更多供应绿色环保产品证书认证机构 1:颁发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简称“十环标志” 全国优质品牌战略推广联合会更多供应绿色环保产品认证办理 1:颁发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简称“十环标志”全国优质品牌战略推广联合会更多供应

绿色低碳环保如何认证

2,绿色认证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法律依据:《农业部“绿色食品”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绿色食品”产品是指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暂行办法》审查批准,由农业部授予《“绿色食品”证书》的产品。第三条 “绿色食品”产品实行三级质量管理。生产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严格按照“绿色食品”执行标准,在生态环境、生产操作规程、食品品质,卫生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Q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垦主管部门(含七省、区南亚热带作物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绿色食品”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农业部指定的部级环保及食品检测部门对“绿色食品”企业进行抽检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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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怎么样认证绿色蔬菜

绿色蔬菜是指经过农业部门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蔬菜。1996年起,国家将绿色蔬菜分为AA和A两个等级,A级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AA级规定不得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 有机蔬菜,指的是在种植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除草剂、合成色素等人工合成物质。而无公害和绿色蔬菜只是允许有限制地使用这些。绿色蔬菜是从无公害蔬菜向有机蔬菜发展的一种过渡性产品。
绿色蔬菜,按照绿色食品的概念,绿色蔬菜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产地生态环境良好的前提下,按照特定的质量标准体系生产,并经专门机构认定,允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蔬菜的总称。 绿色蔬菜 - 5个标准标准一: 产品或产品原料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二: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标准三: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和卫生标准。标准四: 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标准五: 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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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法律分析: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4)产品执行标准(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九条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定的范围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或产品原料产地环境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二)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符合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准则;(三)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四)包装贮运符合绿色食品包装贮运标准。第十条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五)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六)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标志使用申请书;(二)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规范;(三)预包装产品包装标签或其设计样张;(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5,绿色食品如何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的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3.加工企业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批发市场、粮库,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不能作为申请人。  认证程序:企业提交认证申请,包括《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和《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执行标准、注册商标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等。企业可先向所在县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申请,也可直接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交申请。  受理后,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组织现场检查、产品抽样,再开展环境监测、产品检测;然后将相关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认证评审一般每月一次。(食品伙伴网)境监测、产品检测;然后将相关材料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认证评审一般每月一次。

6,广州市绿色产品认证程序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促进绿色产品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是指依靠技术进步,采用节能、节约原材料或清洁工艺生产的,从原材料的构成到产品生产、包装、使用整个过程对环境无污染或少污染,有益于人体健康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绿色产品认证,是指某一产品在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基础上,经广州市绿色产品认证办公室确认,符合绿色产品技术要求的,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产品认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绿色产品认证监督、指导、管理工作。  广州市绿色产品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是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管理机构,在市环境保护局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绿色产品认证具体工作。第五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向认证办提出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种类的建议。第六条 认证办对可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种类的建议进行调研评估,向有关部门提出可行性报告。第七条 绿色产品种类名录经确认后由认证办公布。第八条 申请认证的产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公布可开展认证的绿色产品种类名录;  (二)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产品标准或绿色产品技术要求;  (三)具有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能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第九条 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或省级以上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三)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排放标准;  (四)申请日前1年内,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产品技术指标符合绿色产品认证有关要求。第十条 凡需要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向认证办申报,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经受理后,由认证办按照绿色产品的要求条件,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过程进行现场检查。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通过后,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认证办负责进行抽样并封样,由企业将封样的产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其中,必须在现场检验的,由检验机构派员到现场检验。  检验机构应按规定期限,向认证办提交检验报告。  认证按不盈利原则依法实行收费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报有关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第十二条 认证办根据检查情况和产品检验报告,对照相应的有关技术要求,审核申请材料,作出确定给予认证或不予认证的决定。  对未予通过认证的产品,由认证办向企业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认证办向社会公告确认的认证产品及其企业的名单。第十四条 通知认证的企业,自公告发布后两个月内到认证办领取认证证书和绿色产品标志样本。第十五条 认证证书和绿色产品标志使用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换证的,应在有效期终止前1个月提出换证申请;不重新换证的,不得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和绿色产品标志。第十六条 认证证书超过有效期的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认证时,其申请认证程序与初次申请认证程序相同。第十七条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换证:  (一)使用新的商标、名称;  (二)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  (三)产品型号、规格变更。第十八条 获得认证的产品在接受质量追踪。在1年内经有关部门两次抽检不合格或在使用中发现与认证要求不相符的质量问题的,由认证办予以警告或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回其认证证书。第十九条 认证办对认证证书实行年审,未经年审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年审的,认证证书自行失效。第二十条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停企业使用认证证书和绿色产品标志:  (一)认证后的产品及其生产现状不符合认证要求的;  (二)认证书或绿色产品标志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第二十一条 对需暂停使用认证证书或绿色产品标志的企业,由认证办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整改期间企业暂停使用认证证书和绿色产品标志。第二十二条 企业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应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向认证办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7,怎样进行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说明: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都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农产品,不是指不使用农药,而是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在保证产量的同时,确保产地环境安全,产品安全。所以不使用任何农药生产出的农产品也不一定是无公害农产品。您可以登录 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专家专栏 ,咨询上面的专家,这些专家都具有各行各业的丰富经验,可以帮助到您。
食材安全这块分三个等级,无公害、绿色、有机,先说无公害食品就是没有公众危害的,比如十个人吃了九个人没有出现不良反应就属于无公害范畴内。绿色食品就是允许你限量使用低毒无残留的农药,但是不允许你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比如尿素、复合肥之类的。有机就是在食材里面最高端的了,它部允许你使用所有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植物生长调节剂,必须有国家级有机认证证书的产品。

8,怎样申请绿色食品大米认证

凡具有绿色食品大米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于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均可以提出申报。具体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连同有关资料一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派检查员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进行实地调查,考察后写出正式报告。(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委托有关环境评价单位赴申报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5)以上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6)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材料后,下达一审结果。若材料合格,即下抽样单,绿办据此抽样单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抽样后封好样送到指定的食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7)食品质检部门将检测报告直接寄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心对此报告进行终审,合格即通知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须接受中心、绿办或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及年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3个月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你去当地的农业局就可以办理,他们会给你弄材料,好像绿色的都有补助呢

9,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如何申报认正

绿色食品:一、认证条件: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还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 3)加工企业须生 产经营 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申请人: a.与中心和省绿办有经济或其它利益关系的; b.可能引致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解或不信任的,如批发市场、粮库等; c.纯属商业经营的企业(如百货大楼、超市等)。 2、申请认证产品条件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二、申办材料:1.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2. 《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 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4. 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5. 公司对“基地 +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6. 产品执行标准 7. 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8.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三、办理程序:1. 认证申请2. 受理及文审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4. 环境监测5. 产品检测6. 认证审核7. 认证评审8. 颁证四、办理时限:市绿办在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和编号,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认证材料的初步审核,合格后上交省绿办,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五、收费标准:申报免费,检测费用需自理
爱好并追求有机食品,无法获得有机食品时,考虑绿色和无公害食品,当然,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那就买无公害食品了

10,绿色食品认证

(1)认证申请。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2)受理及文审。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下一程序。(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4)环境监测。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有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5)产品检测。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6)认证审核。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7)认证评审。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认证合格或认证不合格。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下一程序。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8)颁证。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标志费用是每年都需要的,检测的话好像是三年一次!也就是说你的绿色食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三年之后你还需要再进行认证检测!!

文章TAG:绿色产品怎么认证绿色绿色产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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